新闻
新闻中心 首页 > 新闻中心

两高出台司法解释补充规定3项刑法罪名

来源:    发布日期:2009/10/16 9:30:08    浏览数:8277

新华网北京10月15日电 (记者杨维汉 陈菲) 最高人民法院和最高人民检察院15日对外发布了《关于执行〈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确定罪名的补充规定(四)》。这个司法解释将于2009年10月16日起施行。

据了解,此次“两高”出台的司法解释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修正案(七)》的规定,对刑法的罪名作出了补充和修改。司法解释增加了利用未公开信息交易罪,组织、领导传销活动罪,非法获取公民个人信息罪等罪名。

来源:新华网

分享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