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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名省级检察长进京述职述廉首次单谈廉政

来源:法制日报     发布日期:2011/12/21 9:58:21    浏览数:602

本报记者卢杰李娜

“我自2008年年初任吉林省院检察长以来,始终深感责任重大、使命光荣,唯恐辜负最高检、吉林省委和全省人民的重托,不敢有丝毫懈怠……”

吉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金锁今天上午8点就赶到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委会会议室,开始了他检察长生涯中的首次述职述廉报告工作。随后,上海市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旭、浙江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陈云龙等其他9家省级院检察长也分别向最高检进行了述职述廉报告工作,并接受评议。

据了解,自2009年最高检开始实施该制度以来,这样大规模进京述职述廉,史无前例。3年来,已有21个省级检察长进京接受最高检“面试”。

针对问题坦诚提出意见

短短20分钟的述职述廉报告,背后是各省检察长一年的辛劳与探索。尽管省情差异巨大,但每位检察长都带来了“闪亮”的成绩。

陈旭报告,上海探索完善了富有特色的未成年人检察制度,建立了58个未成年人观护帮教基地,未成年人犯罪连续3年下降;江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曾页九报告,该省将110个基层检察院划分为4类考核,开展“一院一品”创建活动,力争每个检察院都有各自特色亮点;陕西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胡太平报告,今年全省自侦案件质量进一步提高,有罪判决率达100%。

有了成绩就要肯定。当安徽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崔伟报告该省连续3年消灭反渎立案空白县时,最高人民检察院副检察长邱学强评价:“一个经济并不发达的省份,能取得这样的成绩,很不容易!”海南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马勇霞介绍了该省基层派驻检察室建设情况后,最高检政治部主任李如林说:“今年我参观了你们几个派驻检察室,心服口服!”

“我们绝不是来炫耀成绩的。”记者发现,检察长们对各自工作进行了客观、全面的总结、分析,不回避问题,不忌疾讳医,敢于揭“家丑”。广西壮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少康将不足之处一一罗列,他说“总觉得欠同志们很多”。

评议领导也都提出坦诚、中肯的建议。“民营经济发达地区在民营企业中开展职务犯罪预防工作还有拓展空间”;“监所安全事故还比较多,监督工作要加强”;“未成年人批捕率比较高的地方,可以分析一下原因”……面对评议领导的意见,10位述职的检察长一一记在笔记本上。

利于上级院领导下级院

整个述职述廉过程如同博士论文答辩,身为博导的崔伟笑言,身经百战的自己“今天有点紧张”。

“我来安徽工作4年,这是第一次来最高检述职。我的履职情况如何?会得到怎样的评价?确实有一点压力。”崔伟说,“但是,能有这样的机会让最高检了解我本人的工作情况,了解安徽检察,我觉得十分难得。”

西藏自治区人民检察院检察长张培中把这次述职述廉报告称为“进京赶考”。“没想到最高检领导对下面的情况这么了解,点到的问题都很准,提出的建议针对性强,非常契合西藏检察实际。”

参与述职的检察长一致表示,将认真总结评议中指出的问题,进一步找到差距,加大工作力度,不辜负最高检领导的期望。

崔伟表示,从2008年,安徽就开始尝试市级检察长到省级院述职述廉报告工作制度,效果很好,非常有利于加强上级院对下级院的管理和监督。

在张培中看来,述职述廉报告工作制度对于促进班子建设、业务建设、保证检察权的正确行使都很有好处,也能对下级检察院起到警示作用。

“按照宪法的规定,检察机关上下级之间是领导与被领导关系。这个‘领导’如何反映到具体工作中?”四川省人民检察院检察长邓川认为,述职述廉报告是上级院督促下级院履职的一种有效领导方法。

“述廉”作为专门内容列出

“我没有接受过下属单位和个人的现金、有价证券和支付凭证,没有违反规定公款吃喝玩乐、高消费。我的亲属和身边工作人员都能遵纪守法,做平凡的工作,过平凡的生活……”一位检察长在述职述廉中这样说。

记者发现,与前两次述职述廉报告不同,今年最高检要求述职单位对党风廉政建设作为一项专门内容列出,成为本次报告会的最大亮点之一。

“述廉一直是这项制度的重点,今年突出强调是为了进一步强化省级院检察长对党风廉政建设的责任心和自觉性。”李如林告诉记者,今年的述职述廉报告还有另外两个新特点:进一步完善了述职述廉程序。在以往由院领导按分管工作对述职单位进行评议的基础上,增加了由最高检常务副检察长胡泽君进行综合评议的内容;强调了评议的针对性。注重将最高检巡视和班子考察反馈意见的整改执行情况纳入评议,强化督促和指导,促进了述职单位解决工作中的突出问题。

“实践证明,这项制度对加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监督管理、促进党风廉政建设、推动检察工作科学发展发挥了积极作用,在社会上产生了较好的反响,对全国检察机关起到了示范作用。”李如林表示,完善述职述廉报告工作机制建设将是检察机关下一步工作的着力点。

本报北京12月20日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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