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报讯(记者赵鹏)昨天,审计署公布了“2012年第2号审计结果公告——审计署移送的至2011年底办结的30起案件和事项情况”。备受关注的贪腐要案包括:
审计署在铁路运输企业财务收支审计中发现,铁道部原党组成员、政治部主任何洪达在任哈尔滨铁路局局长期间,超越权限,擅自安排哈尔滨铁路局为关联上市公司增股筹资出具行业审查意见,涉嫌从中收受贿赂。2007年6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给监察部查处。2009年11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巨额财产来源不明罪判处何洪达有期徒刑14年。
审计署在政府投资保障性住房审计调查中发现,北京市门头沟区原副区长闫永喜在廉租住房建设过程中,涉嫌收受贿赂。2009年6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给监察部查处。2011年9月,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贪污罪、受贿罪和挪用公款罪判处闫永喜无期徒刑。
审计署在京沪高铁跟踪审计中发现,2009年,上海闵行城市建设投资开发有限公司工作人员蒋国琪审核不严,使上海中拓企业发展有限公司得以骗取拆迁补偿款近3000万元。2009年12月,审计署将此案件线索移送给上海市人民政府查处。2010年12月,上海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以受贿罪,判处蒋国琪有期徒刑10年,没收非法所得5万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