查办3名厅局级干部
——《贵州省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摘登
涉及民生领域批捕267人
始终围绕发展和民生强化执法办案。认真开展服务贵州省"环境建设年、作风建设年、项目建设年"专项工作,立案侦查发生在项目审批、招标投标、物资采购以及土地和矿产资源审批出让、开发利用、征地补偿等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267件,立案侦查发生在石漠化治理、天然林保护等重点生态工程建设领域的职务犯罪案件47件,立案侦查发生在房地产开发中违规变更规划、调整容积率等环节的职务犯罪案件78件。按照省委关于"十大民生工程"建设的总体部署,重点打击发生在社会保障、劳动就业、抢险救灾、医疗卫生、招生考试等民生领域的刑事犯罪,共批准逮捕256件267人,提起公诉288件302人;积极参与食品药品安全等专项整治工作,共批准逮捕食品药品领域刑事犯罪51件77人,提起公诉66件82人;坚决查办发生在重大安全生产事故、重大食品安全事件背后的职务犯罪,共立案侦查44人等。
批捕各类刑事犯罪28915人
始终保持对严重刑事犯罪的高压态势,坚决打击危害国家安全、危害公共安全犯罪,严厉打击有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毒品犯罪、"两抢一盗"等犯罪,共批准逮捕各类刑事犯罪18760件28915人,提起公诉22441件34165人。其中,批准逮捕"三类案件"犯罪嫌疑人15509人、提起公诉16535人。
着眼于统一开放、竞争有序市场体系的形成,积极参与整顿和规范市场经济秩序专项行动,加大对非法集资、金融诈骗、传销等严重经济犯罪的打击力度,共批准逮捕破坏社会主义市场经济秩序犯罪嫌疑人536人,提起公诉622人;积极参与打击侵犯知识产权和制售假冒伪劣商品专项行动,共批准逮捕137人,提起公诉153人等。
查办职务犯罪,挽回损失1.1亿
共立案侦查各类职务犯罪929件1114人,通过办案挽回直接经济损失1.1亿元。其中,查办贪污贿赂大案714件、渎职侵权重大特大案件105件,查办县处级以上国家工作人员50人(含厅局级干部3人),查办司法、行政执法人员239人。在严肃查办职务犯罪的同时,检察机关共介入重点项目开展职务犯罪预防277个,向有关单位和部门提出检察建议663件,接受行贿犯罪档案查询16064件(次);建立职务犯罪警示教育基地33个,举办惩治和预防渎职侵权犯罪展览贵州巡展,开展换届选举专题预防工作,共有34万余人(次)的干部职工接受了教育。
围绕人民群众反映强烈的司法腐败问题,对司法不公背后涉嫌贪赃枉法、徇私舞弊等职务犯罪的司法工作人员,共立案侦查60人。认真执行检察长接待日、首办责任制和信访督查专员等制度,开通12309举报电话,健全完善群众诉求表达机制,共接待来访3188人(次),处理来信6891件,受理职务犯罪案件举报线索3513件,其中各级院检察长接访1574件(次)、批办案件786件等。
惩处21名县处级以上干部
——《贵州省高级人民法院工作报告》摘登
严打不动摇,惩治一批贪官
2011年全省法院共受理各类案件211510件,结案207196件,同比分别上升1.66%和1.77%;结案率97.96%,同比上升0.1个百分点。其中,省法院受理各类案件3527件,结案3283件,同比分别下降29.76%和28.46%;结案率93.08%,同比上升1.69个百分点。
全省法院共受理刑事一审案件22570件,审结22412件,同比分别下降3.11%和3.16%。一是依法严惩严重刑事犯罪。坚决贯彻"严打"方针不动摇,始终把打击的重点对准危害国家安全犯罪、严重暴力犯罪、有组织犯罪、黑恶势力犯罪以及其他严重危害人民群众生命财产和安全的犯罪。审结此类一审案件9581件,判处15541人,其中判处五年以上有期徒刑直至死刑的5416人。二是依法惩处职务犯罪和经济犯罪。依法惩罚贪污、受贿、渎职等职务犯罪,审结此类一审案件880件,判处1168人,其中县(处)级以上干部21人。
处理商品房买卖等案件52560件
全省法院充分发挥民事审判职能,共受理民事一审案件107427件,审结104990件,同比分别上升5.26%和5.11%;诉讼标的额79.75亿元。一是注重对公民合法权益的保护。依法妥善处理抚养、赡养、离婚等婚姻家庭案件,交通、医疗、重大责任事故引发的损害赔偿案件以及劳动争议、商品房买卖等其他与民生密切相关案件52560件,进一步加大了对老人、儿童、妇女和人民群众合法权益的保护力度。二是注重服务经济社会发展大局。依法妥善处理与经济社会发展相关的案件4260件,涉案标的额9.56亿元,为贵州省经济社会的跨越发展提供了有力的司法保障。三是注重对农民合法权益的保护。依法妥善处理与农民相关的案件2729件,涉案标的额4623.56万元等。
茅台"飞天牌"商标案执行和解
全省法院进一步完善执行措施,共受理执行案件34786件,执结33728件,执结标的额48.23亿元。一是全力执行各类案件。集中力量执结新收的各类案件,执结率为96.96%,依法保护了当事人的合法权益。二是完善执行工作机制。通过成立执行指挥中心、组建快速反应力量,进一步完善了执行工作机制;通过执行裁决权和实施权的分离,进一步完善了执行权的内部监督机制;通过降低财产保全门槛、"限高令"和媒体曝光等方式,进一步完善了执行联动威慑机制。三是加大执行和解力度。进一步加强执行和解工作,执行案件和解率为27.18%,同比上升3.8个百分点。特别是依法妥善处理了茅台"飞天牌"注册商标执行案,在有关方面的支持下,通过长期艰苦的工作,终于使这一涉案近5亿元的案件实现了执行和解,有效保护了贵州省的特色优势品牌等。(新华网贵州频道/贵州都市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