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交通部:20个省份交通违法记录已联网

来源:法制晚报     发布日期:2012/2/15 14:07:12    浏览数:663

本报讯 (记者 王永生)今后,北京牌照车辆在其他一些省市违法,将同样受到处罚。

今天上午,交通运输部发布消息,目前,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交通违法记录已实现联网。

2月1日,福建基本完成采集录入交通违法记录信息的转递工作与综合应用平台建设的同步衔接,这意味着,北京、天津、内蒙古、辽宁、安徽、福建、湖南、重庆、云南、甘肃、贵州、四川、吉林、黑龙江、江苏、浙江等20个省、自治区、直辖市的交通违法信息可以共享。

交通违法当事人可选择在机动车登记地或交通违法发生地进行处理,已处理的交通违法记录将通过综合应用平台转递至交通违法发生地或机动车登记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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