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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总工会:劳动模范犯法将被解除荣誉称号

来源:法制晚报     发布日期:2010/10/15 13:38:31    浏览数:1155

山东菏泽本月起叫停劳模终身制,本报统计发现,山东菏泽并不是取消“劳模终身制”第一个城市,2004年以来,就有山东淄博、吉林白山市、新疆乌鲁木齐、安徽铜陵市等至少四地已出台过相关规定。

记者今天上午从中华全国总工会获悉,“全国劳动模范”也并非终身制,如其触犯法律,也会相应解除其荣誉称号和待遇。

记者统计

三地劳模要接受“年考”

本报记者发现,各地取消劳模终身制的规定,形式上都是对在职的劳模和劳动奖章获得者实行动态管理。

如山东淄博每三年考核一次,考核结果分为“优秀”、“合格”、“基本合格”、“不合格”四个等次。

吉林白山市出台的《白山市劳动模范管理工作若干规定》要求,市总工会应每年对劳模进行一次业绩考核,并将考核结果分别记入劳模管理档案。

山东菏泽,按照文件规定,对市级以上在职劳动模范和劳动奖章获得者每年进行一次考核,包括平时考察和定期考核。平时考察由基层单位劳动模范动态管理组织负责;定期考核由市总工会负责。

全总说法

“全国劳动模范”并不是终身制

今天上午,中华全国总工会相关负责人接受法晚记者采访时表示,“全国劳动模范”也并不是终身制,劳动模范如果触犯国家相关法律,也会相应解除其荣誉称号和待遇,不过“全国劳动模范”是授予在社会主义建设事业中做出重大贡献者的荣誉称号,不会像地方那样实行特别详细的动态管理。

文/记者李洪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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