来源:新京报 发布日期:2010/10/22 3:07:29 浏览数:767
本报讯 (记者邢世伟)昨日,记者从最高人民法院获悉,目前最高法正式建立司法巡查制度。
据了解,从2009年3月至今,最高法已派出5批司法巡查组,分赴内蒙古、辽宁、湖南、山东、湖北、山西、北京、天津、宁夏、重庆等10个高院进行巡查试点。
上一篇: 外交部:中日不存钓鱼岛“密约”
下一篇: 我国将对外企征收城市维护建设税和教育费附加