正义网厦门10月23日电(记者肖玮 王地 张仁平)中国首席大检察官、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长曹建明与伊朗总检察长古兰姆·侯赛因·莫西尼·埃杰伊10月21日在厦门签署《中华人民共和国最高人民检察院和伊朗伊斯兰共和国总检察院合作谅解备忘录》。
曹建明对伊朗检察代表团参加第八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表示热烈的欢迎。他说,为进一步巩固和扩大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机制对本地区社会稳定和经济发展的促进作用,经商各成员国总检察长同意,第八次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首次邀请了包括伊朗在内的上海合作组织观察员国及主席国客人总检察长参加。这次会议对于促进两国检察机关在刑事司法等方面的务实合作,进一步巩固和加强双边的友好交往,相互借鉴,互相学习有益的经验,将起到积极的作用。相信在伊朗等国检察机关的大力支持下,上海合作组织成员国总检察长会议的工作机制和合作机制将更加富有成效。
曹建明说,中伊两国自1971年建交以来,双方各层面交往频繁,政治互信不断加深,友好合作关系不断得到巩固和发展,合作领域不断扩大。近年来,中伊检察司法领域的合作与交流明显加强。中国最高人民检察院与伊朗总检察院共同签署合作谅解备忘录,充分表明了两国检察机关对合作与交流的认真态度和热切期盼。
伊朗总检察长古兰姆·侯赛因·莫西尼·埃杰伊表示,希望与中国检察机关加强交流与沟通,增进信息互享、技术合作和法律援助,共同打击恐怖主义等跨国犯罪,维护本地区的安全和稳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