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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新亭任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发布日期:2010/12/25 16:11:05    浏览数:939

资料图:高新亭  中新社发 王辉 摄

资料图:高新亭 中新社发 王辉 摄

中新网12月25日电第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25日表决通过,任命高新亭为全国人大内务司法委员会委员。

高新亭简历

1947年7月生,汉族,山东青州人,中央党校在职研究生学历,法学硕士,1965年11月参加工作,1970年12月加入中国共产党。

1965.11 益都县何官公社团委副书记, 桃园公社党委委员、团委书记;

1971.05 昌潍地区公安处干部;

1973.06 昌潍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干部、审判员;

1977.03 昌潍地区中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

1983.04 昌潍地区、潍坊市中级人民法院院长、党组书记;

1991.08 省高级人民法院副院长、党组副书记;

1993.09 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省社会治安综合治理委员会办公室主任;

1996.11 省委政法委常务副书记, 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1997.10 省委政法委书记, 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1998.04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省公安厅厅长、党委书记;

2001.06 省委常委、政法委书记, 省公安厅党委书记。

2004年4月任山东省委副书记。

2007年2月任山东省人大常委会副主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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