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十一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明年3月5日在京召开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日期:2010/12/25 22:11:16    浏览数:684

资料图片:12月2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吴邦国委员长出席会议。新华社记者 樊如钧 摄

资料图片:12月24日,十一届全国人大常委会第十八次会议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第三次全体会议。吴邦国委员长出席会议。新华社记者 樊如钧 摄

新华网北京12月25日电 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第十八次会议25日通过决定:中华人民共和国第十一届全国人民代表大会第四次会议于2011年3月5日在北京召开。

根据决定,建议会议的议程是:听取和审议政府工作报告;审查和批准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第十二个五年规划纲要;审查和批准2010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执行情况与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草案的报告,批准2011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计划;审查和批准2010年中央和地方预算执行情况与2011年中央和地方预算草案的报告,批准2011年中央预算;听取和审议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常务委员会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法院工作报告;听取和审议最高人民检察院工作报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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