晨报讯(记者 颜斐)昨天,最高人民法院公布《最高人民法院关于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程序的若干规定》并于今天正式实施。根据该规定,当事人在达成调解协议后,如果需要向法院申请确认调解协议的,人民法院应当依法受理。人民法院办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不收取费用。
《规定》中明确,当事人申请确认调解协议,应当向人民法院提交司法确认申请书等证明材料,人民法院收到当事人司法确认申请,应当在3日内决定是否受理。人民法院办理人民调解协议司法确认案件,不收取费用。
此外,人民法院经审查认为调解协议符合确认条件的,应当作出确认决定书;决定不予确认调解协议效力的,应当作出不予确认决定书。人民法院依法作出确认决定后,一方当事人拒绝履行或者未全部履行的,对方当事人可以向作出确认决定的人民法院申请强制执行。
(编辑:SN034)
id="ipylcf01" width="570" height="270" frameborder="0" scrolling="no" src="">