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国务院:到2020年基本消除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

来源:新华网     发布日期:2011/6/17 19:24:29    浏览数:657

新华网北京6月17日电 中国政府网17日发布了《国务院关于加强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的决定》。《决定》要求各省、区、市人民政府和国务院各部委、各直属机构以建立健全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应急体系为核心,强化全社会地质灾害防范意识和能力,科学规划,突出重点,整体推进,全面提高中国地质灾害防治水平。

《决定》指出,中国是世界上地质灾害最严重、受威胁人口最多的国家之一,地质条件复杂,构造活动频繁,崩塌、滑坡、泥石流、地面塌陷、地面沉降、地裂缝等灾害隐患多、分布广,且隐蔽性、突发性和破坏性强,防范难度大。特别是近年来受极端天气、地震、工程建设等因素影响,地质灾害多发频发,给人民群众生命财产造成严重损失。

《决定》明确提出,“十二五”期间,要完成地质灾害重点防治区灾害调查任务,全面查清地质灾害隐患的基本情况;基本完成三峡库区、汶川和玉树地震灾区、地质灾害高易发区重大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工程治理或搬迁避让;对其他隐患点,积极开展专群结合的监测预警,灾情、险情得到及时监控和有效处置。到2020年,全面建成地质灾害调查评价体系、监测预警体系、防治体系和应急体系,基本消除特大型地质灾害隐患点的威胁,使灾害造成的人员伤亡和财产损失明显减少。

《决定》对全面开展隐患调查和动态巡查,强化重点勘查,开展动态巡查,完善监测预报网络,加强预警信息发布手段建设,提高群测群防水平等工作做了明确规定。要求严格地质灾害危险性评估,遇台风、强降雨等恶劣天气及地震灾害发生时,要组织力量严密监测隐患发展变化,紧急情况下,及时有序组织群众安全转移。

《决定》还对加强应急救援工作、健全保障机制、完善和落实法规标准、加强地质灾害防治队伍建设、加大资金投入和管理、积极推进科技创新、深入开展科普宣传和培训教育以及加强组织领导和协调等工作进行了全面部署,强调要广泛发动社会各方面力量积极参与地质灾害防治工作,紧紧依靠人民解放军、武警部队、民兵预备役、公安消防队伍等抢险救援骨干力量,切实发挥工会、共青团、妇联等人民团体在动员群众、宣传教育等方面的作用,鼓励公民、法人和其他社会组织共同关心、支持地质灾害防治事业,构建全社会共同参与的地质灾害防治工作格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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